俱乐部章程

赛乐尔钢琴会员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俱乐部名称
中文名称:赛乐尔钢琴会员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
英文名称:SEILER Piano Club
第2条 俱乐部管理
赛乐尔钢琴会员俱乐部属赛乐尔三益乐器(上海)有限公司全资拥有。赛乐尔三益乐器(上海)有限公司系赛乐尔钢琴会员俱乐部的唯一管理机构。
第3条 俱乐部总址
中国•上海•奉贤区内
电话:86-021-57437036 传真:86-021-57437035
第4条 俱乐部简介
赛乐尔钢琴会员俱乐部是专为会员提供的一个特殊回馈平台,让购买了赛乐尔钢琴的顾客朋友们享受到更优质、更贴心的服务。
(具体服务将会在“会员权益”栏目里一一体现,敬请查阅)。
第5条 俱乐部主旨
成就会员更高品质的音乐生活,让会员尽享更优质的服务!
第6条 俱乐部目标
让购买了赛乐尔钢琴的顾客享受如同钢琴一样高贵的待遇,提供一个交流平台,让来自全国各地的相同爱好者可以相互分享赛乐尔钢琴的使用心得,
提出宝贵建议,进一步提升钢琴品质。
第7条 俱乐部服务理念
替会员想得更多,为会员做得更好。

第二章 管理与经营
第8条 俱乐部在经营管理中可行使如下权力:
1、制定俱乐部会章、会规及其他有关守则;
2、制定与修改入会政策;
3、制定与修改俱乐部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
4、确定各类会籍和各项俱乐部的入会费及相应费用标准;
5、制定俱乐部各种消费价格;
6、接受并处理会员投诉;
7、策划和组织会员活动;
8、编辑会刊;
9、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10、俱乐部单方面保有在事先通知或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自行决定对相关会规及政策条款、细则和服务计划等进行增补、调整、取消或更改的权利。

第三章 会籍规章
第10条 会籍类别
1、个人会籍:以个人有效证件登记入会。
2、法人会籍:以法人或团体组织有效证件登记入会。
第11条 会籍资格
1、个人会籍
a.年满18周岁以上之个人;
b.有正当职业和良好财务资信;
c. 同意并遵守本章程。
2、法人会籍
a.合法存在的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
b.有良好的财务资信;
第12条 会籍取得
1、申请人在提交入会申请表等相关申请必要文件,经俱乐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俱乐部保留无需提供任何原因而批准或拒绝有关申请的权利。
2、会员有效期为长期有效。
3、俱乐部实行入会自愿和退会自由的原则。俱乐部会籍无转让或代理权。
4、会员对俱乐部的组织、运作和管理有建议权但无投票决定权,亦对俱乐部的财产无任何所有权或追索权。
第13条 俱乐部有权拒绝下列人士的入会申请:
1、在社会上行为不检者,声誉不佳者;
2、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3、有不良资信记录者;
4、有损本俱乐部或扰乱本俱乐部秩序者。
第14条会员资料
1、会员提供给俱乐部的所有资料均属自愿,并自行对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2、会员的通讯方式、住址、职务等相关资料变更时,应于10个工作日之内通知俱乐部变更其资料,以方便联络。法人会员的指定人员已经不再是该
企业或社团雇员时,企业或社团应立即通知俱乐部终止该人员代表该企业或社团参加俱乐部活动的权利,并收回交给该人员的会员卡等相关资料。
否则,因此给会员本人造成损失的,自行负责。
3、会员同意俱乐部在不涉及会员隐私和损害会员利益情况下,分享、使用和更新、整理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
4、俱乐部将严格保密会员注册信息。
第15条 会籍丧失
1、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俱乐部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1)不遵守俱乐部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2)行为和言辞严重损毁俱乐部形象声誉和损害俱乐部利益的;
3)自动申请退会、消亡的。
4)经核实会员填写的注册信息不真实的情况。
2、会员会籍被终止后,会员相应的权益也将被终止。
3、会员自动退出俱乐部,将不再享有会员的任何权益。

第四章 会员权益与义务
第16条 会员权益
本俱乐部会员享有以下权益:
1、免费或特惠享用俱乐部提供的特定产品、服务;
2、享受俱乐部会员购买钢琴积分奖励制度,分系列赠送相应积分,GED德国原装系列赠送1000个积分,ED系列赠送700个积分,GS系列赠送400个积分;
3、享受当地赛乐尔相关音乐会免费门票一张,如当地有相关音乐会,会以邮件的形式发您电子门票;
4、享有俱乐部会员积分兑换礼品(可到礼品兑换区兑换);
5、推荐新客户购买成功的老会员可获赠100个积分(新客户必须注册成为会员,并填写了老会员注册会员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才会成效);
6、会员注册后,可收到由俱乐部送出的生日礼品一份/人,申请当年派发(申请时生日已过的会员将在第二年派发);
7、对赛乐尔钢琴的产品可提出宝贵的改善建议;
8、对俱乐部管理有监督、建议和批评权;
9、重复购买赛乐尔钢琴的会员可向系统申请,经确认后添加积分至原有账号;
10、享受俱乐部提供的其他服务
11、活动发起权:即凡俱乐部会员可独立向俱乐部发出活动提议,俱乐部根据其时间、地点、人数要求,帮助组织活动并提供一定的支持。

第17条 会员义务
1、会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会员应遵守本章程及俱乐部其他有关规定,并维护俱乐部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3、会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或会员企业资料,供俱乐部所有同级别会员使用,如有变动,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俱乐部;
4、会员需明白在俱乐部活动中的言论仅代表该会员的个人观点,与俱乐部无关;
5、会员应积极参加俱乐部举办的各种活动;
6、会员应接受俱乐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7、会员有义务督促其家属和宾客遵守本章程和俱乐部各项规定,并应对未成年家属在俱乐部的活动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 俱乐部终止运作
第18条 俱乐部有权于任何时候终止俱乐部的运作。在俱乐部的运作终止后,会员的一切权益优惠即告终止。
第19条 在任何情况下,会员不得并不能因俱乐部终止运作,而向俱乐部、赛乐尔三益乐器(上海)有限公司提出任何性质的索赔及要求。
第20条 俱乐部无须为任何因会员的会籍或与会籍关联而直接、间接导致或引起的任何性质的损失、索价、费用、收费或支出,向任何会员或任何
其他人士承担法律责任。
第21条 俱乐部有权随时更改会员章程,并以俱乐部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通知会员。

第六章 其他
第22条 会员加入本俱乐部,即视为同意本章程的规定。
第23条 本章程是为会员提供服务的基本准则,并在今后服务过程中不断修正完善。
第24条 本章程未能述尽之条款和细节,将另行制定细则或附则。
第25条 俱乐部入会申请表格的相关条款及其他细则或附则,均视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26条 赛乐尔三益乐器(上海)有限公司对本章程各条款保有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第27条 本章程自俱乐部成立之日起生效。